关于2025下半年哈尔滨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上报材料及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班主任:
现将2025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论文上报材料及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答辩时间:2025年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答辩方式:线下方式。
三、申请学位答辩条件:
1.2025年7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参加2025年春季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已申报2025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因故未能参加者;已参加2025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2021级高起本所有专业,且学位外语成绩通过的。以上四种情况,均在此次学位申请的受理范围。
2.在籍期间所学课程平均成绩理科达到70分,文科达到75分。
3.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或符合学位外语免试条件。
学位外语免试条件:
(1)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者;
(2)在籍在学期间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3 级(PETS-3 考试)及以上,其笔试成绩合格者。
具备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视为符合学位外语考试的免试条件,需上交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免试材料,履行我校免试审批程序。
四、申请答辩所需材料:
1.学士学位申报表一份(附件1):
照片及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按规定位置粘贴
2.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一份(附件5):毕业日期空着,不要填写
3.外语成绩合格单:
网上下载截图打印(打印截图需请附带姓名)或免试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免试资格审查表需附免试相关材料)。
4.纸质版蓝底2寸照片2张:
要求和毕业证照片同一底版
5.学位论文原文:
电子版PDF格式,并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明
6.论文查重“简洁版”报告1份:
(1)查重率30%以内,使用平台:“维普”
(2)查重报告电子版PDF格式,并以“学号+姓名”命明
以上材料由各学习中心和班主任统一收集、整理后,于9月28日前将:
A.纸质材料:统一收齐后交至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二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也可通过顺丰邮寄(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头道街9号教学楼303室, 联系电话:0451-82111977)。
B.电子材料:(1)将符合条件的申请答辩学员名单进行汇总,填写《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科邮箱:hsdcjjwk@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注: 论文原文(电子版)、查重报告(电子版)及成绩报告单(附件4),待学院后期根据上报专业人数统一分配完指导教师后,可由学生完成、填写后发给各自的论文指导教师。
哈尔滨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25年9月17日